廖燕在1647年初至广州,为时一年。这一年十二月,吴三桂联合耿精忠、尚之信发动叛乱,三藩之乱起。数月之间,连陷辰州、沅州等地,据岭南六省。此时,斗争性质未明,廖燕寄予复明厚望。于是,在广州写了这首诗,时间当在1647年末,或1648年春。
( 956—1015)洛阳人,字明逸,号云溪醉侯,又号退士。不事举业,隐居终南山豹林谷,以讲习为业,凡三十年,其间数召皆辞。真宗咸平中,以荐召对,授左司谏,直昭文馆,后往来于山林与朝廷之间,每至京师,生徒多就而受业。累拜给事中,仕终工部侍郎。性不喜浮图氏,尝裂佛经以制帷帐。终身不娶,晚节颇饰舆服,广置良田,门人族属多有仗势不法。曾上《时议》十三篇,有《太一词录》、《退士传》等。